发布时间
                               2018-01-1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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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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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招生计划  | 报名条件  | 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4人  | 符合2018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无色盲、色弱;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 详看分省计划  |  城市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 55人  |  艺术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  | 30人  |  表演  | 27人  |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招生计划:24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等11省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山西省  | 内蒙古  | 辽宁省  | 黑龙江  | 浙江省  | 安徽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计划数  | 1  | 1  | 2  | 2  | 2  | 3  | 3  | 4  | 2  | 2  | 2  |  省统考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播音主持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67%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二、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55人,面向北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江苏六省(市)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北京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江苏  | 合计  |  招生计划  | 2  | 7  | 18  | 9  | 12  | 7  | 55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市)一本线7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一)招生计划:30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等9省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辽宁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计划数  | 2  | 2  | 2  | 2  | 4  | 4  | 8  | 4  | 2  |  省统考专业  | 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类  | 文学编导类  | 编导制作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  | 编导类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67%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四、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27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等9省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辽宁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计划数  | 2  | 2  | 3  | 2  | 4  | 7  | 3  | 2  | 2  |  省统考专业  | 表演  | 影视表演类  | 影视戏剧表演  | 表演类  | 表演类  | 表演  | 表演类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五、有关说明
    1.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批次改革省份,一本线指其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网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相关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2048   艺术学院:027-68752380,027-68753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