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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属于国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是具有艺术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是文化部和江苏省共建的综合性艺术院校,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以上、女身高1.60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以上、女身高1.63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以上、女身高1.65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二、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对口单招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报考其他学院的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英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江苏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于2017122031日(网上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0:004:00)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也可根据页面提示,扫描二维码,使用微信平台进行报名、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缴费成功后,无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于201816-9日,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科目开考前一天考生可来校查看考场地点,并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有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于201816-9日先网上预约面试考试时间,预约完成后,即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有面试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于开考前一小时到达专业考试指定信息确认点候考,并进行考试。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省考试院发给的《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南艺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171231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201819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报考工艺美术以及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工艺美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美术专业江苏省统考,且成绩达江苏省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均须参加音乐专业江苏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江苏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双向交流项目、工艺美术(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4+0)的专业只招收江苏考生。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双向交流项目)专业的江苏考生只须在校内考点参加校考。

2、外省考生

我校除南艺校内考点外,部分专业在外省设有专业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以及各考点的相关规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凡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必须远程网上报名,考生于2017122031日(网上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0:004:00)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也可根据页面提示,扫描二维码,使用微信平台进行报名、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缴费成功后,无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于201816-9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科目开考前一天考生可来校查看考场地点,并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有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须于201816-9日先网上预约面试考试时间,预约完成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有面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须于开考前一小时到达专业考试指定信息确认点候考,并进行考试。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

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必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南艺校内考点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171231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201819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只能在石家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长沙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长沙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长沙考点的专业,只允许湖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根据甘肃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甘肃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兰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兰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根据福建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福建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福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福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山西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山西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山西的考点,只允许山西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山西省以外考生报考。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我校设在青岛的考点,只允许山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山东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青岛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青岛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我校设在武汉的考点,只允许湖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湖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武汉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武汉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河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郑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郑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郑州的考点,只允许河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安徽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合肥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合肥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合肥的考点,只允许安徽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浙江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杭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杭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四川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成都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成都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辽宁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沈阳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成都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各省考试院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有政策要求,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4、考试交验的材料

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5、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教学

单位

专业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

名额

学费

(元/年)

专业考试

类型

录取办法(摘要)

备注

美术

学院

01

绘画

4

110

11000

江苏:省统考

外省:省统考、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省美术统考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02

中国画

4

30

11000


03

雕塑

5

20

11000

  

04

书法学

4

20

11000

省统考、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按文化分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05

美术学

4

45

9000

专业免试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设计

学院

06

公共艺术

4

30

10000

江苏:省统考

外省:省统考、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省美术统考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07

环境设计

4

70

11000

  

08

视觉传达设计

4

70

11000

  

09

服装与服饰设计

4

40

10000

  

10

工艺美术

4

120

10000

省统考、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省美术统考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11

艺术设计学

4

30

9000

专业免试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工业

设计

学院

12

产品设计

4

85

11000

江苏:省统考

外省:省统考、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省美术统考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13

艺术与科技

4

55

10000

  

音乐

学院

14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4

24

11000

省统考、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0+15)校考专业省控线,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合格,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省音乐统考专业合格,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15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4

30

11000

招收乐器种类附后

16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4

40

11000

17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4

14

11000

18

音乐表演(音乐剧)

4

22

11000


19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5

10

9900


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4

2

9900

  

21

音乐学

5

12

9000

省统考、校考

江苏:专业分合格,文化达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合格,按文化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专业分合格,文化分合格线由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省音乐统考专业合格,按文化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22

音乐学(师范)

4

26

9000

江苏:省统考

外省:省统考、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省音乐统考专业分录取

外省:专业分合格,文化分合格线由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省音乐统考专业合格,按文化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流行

音乐

学院

23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4

34

11000

省统考、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0+15)校考专业省控线,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合格,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省音乐统考专业合格,按校考专业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