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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以准考证号为序)。

  公示期:2018年4月3日~2017年4月17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具名向美术学院或学校纪委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10-62798170

  电子邮箱:myzb@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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